抖音网红@四川芬达因模仿杨坤引发争议,直播被封。其通过夸张模仿和低俗化处理迅速涨粉,却因侵权面临法律诉讼,凸显模仿网红在流量变现与法律风险间的矛盾。

模仿明星的赛道永远不缺新故事。

5月21日,网红@四川芬达(阿芬阿达) 在抖音直播带货。几分钟后,在线人数就突破10万,仅10分钟左右,直播间突然被封禁。同日,@四川芬达 涨粉14.8万。

在这之前,3月10日,四川芬达曾发布视频,称杨坤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与道歉,还要删除多个平台中发布的涉嫌侵害杨坤名誉权的视频。

目前,@四川芬达 在抖音吸粉205.8万,近30天累计直播销售额为5万-7.5万元,显然,销售数据和粉丝量不成正比。

图源:抖音

为何有人能够在模仿赛道走得长远,有的人却不能?明星模仿赛道,还有利可图吗?能在流量和商业收益层面获得双丰收的模仿网红们,是否仅仅靠运气?

靠模仿涨粉,因恶搞被骂

抖音达人@四川芬达 最初通过模仿杨坤的标志性造型(如穿搭、断气式演唱)和“中国好声音”节目梗迅速积累关注。

2024年10月,其模仿内容在抖音上引发热议,账号粉丝量从30-40万跃升至百万。2025年3月10日,@四川芬达 发布视频称被杨坤起诉,由此知名度进一步扩大,粉丝数量突破百万。

2025年4月2日,@四川芬达 直播带货,直播间在线人数峰值达36.8万,观看人次超百万,但因直播时长仅有12分钟,场均销售额只有2.5万-5万。尽管如此,其通过模仿和争议性内容仍然吸引了大量流量,甚至在被封禁后仍保持高热度。

@四川芬达 的直播内容以夸张模仿和低俗化处理为主,例如在背景板上复刻“中国好声音”LOGO,篡改杨坤歌词(如“你礼貌吗”),并使用“扔泥巴”“死了都要爱”等恶搞版本。这些行为被部分网友认为超出合理模仿范围,甚至涉及贬损杨坤形象。

据猜测,平台可能基于风险控制逻辑封禁账号,因@四川芬达 正面临法律诉讼,继续传播可能引发连带责任。此外,抖音可能通过算法检测到四川芬达的直播内容存在敏感词或违规标签,由此触发了封禁机制。

2025年3月10日,杨坤以“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起诉@四川芬达,要求删除侵权视频、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四川芬达 的视频被指篡改杨坤歌词、复刻其造型及“32场演唱会”梗,甚至P图“中国好声音”背景板,被批评为“以模仿为名,实为侮辱”。3月24日,“杨坤状告模仿者四川芬达”第一次开庭,当庭未宣判。

4月11日,“四川芬达”发视频向大众以及杨坤道歉,“四川芬达”表示过去一段时间中自己的直播和短视频可能冒犯到杨坤,对于因此给杨坤带来的困扰并非本意。其团队称视频内容以搞笑为主,未提及杨坤名字,且已下架相关视频,但杨坤仍坚持起诉,认为其行为“脱离模仿范畴”。

4月24日,@杨坤 就此前被博主“四川芬达”模仿一事做出回应。杨坤坦言,作为歌手能被观众记住模仿是件好事,但是打着“模仿”的旗号发布侮辱丑化的视频,甚至充斥着低俗擦边内容,脱离了“模仿”的范畴。杨坤表示最初在平台投诉后,对方变本加厉靠此敛财,所以自己才选择拿起法律武器守住底线。

图源:微博

尽管@“四川芬达 主动下架了一些模仿秀内容,但部分模仿视频仍在网络流传。比如,2024年发布的一条视频中,李某扮演歌手阿坤,蒋某扮演偶遇的粉丝。阿坤表示:“我拥有32场演唱会,并担任好声音导师。”随后,阿坤演唱了杨坤的《扔泥巴》,并将歌词“他们朝我扔泥巴,我拿泥巴种荷花”改成了“他们朝我扔白菜,我拿白菜炒盘菜”。蒋某听完说:“就你这音乐让中国流行音乐倒退了15年,难怪你演唱会50人。”后者回应,“你是黑粉啊?阿坤这个音乐非常的fashion。”

在社会舆论层面,目前网友对此持有不同意见。不分网友认为@四川芬达 的模仿行为“过度”且“无底线”,支持杨坤维权,认为其侵犯了明星的名誉权和肖像权。部分网友认为杨坤“小题大做”,模仿是艺术创作的一部分,不应过度解读。

@四川芬达 的主要争议在于“丑化演绎”,直播中刻意模仿杨坤“断气式唱歌”、改编歌词嘲讽“演唱会50人”,被粉丝认为“侮辱性明显”;此外是擦边牟利,利用争议内容引流带货,杨坤控诉其“借低俗敛财”。

在法律层面,杨坤起诉@四川芬达 的案件可能促使平台为规避责任而限制其账号。尽管四川芬达否认侵权,但其模仿行为被法律专家认为具有“指向性”和“贬损性”,可能构成名誉权或肖像权侵权。有律师指出,@四川芬达 的行为可能构成侵权,因其模仿行为具有“误导性”(如观众易将模仿者误认为杨坤),且未明确声明身份,可能违反《民法典》第1019条(姓名权、肖像权)。

卡思认为,@四川芬达 的崛起与陨落反映了短视频平台中“流量变现”与“法律风险”的矛盾。其通过模仿杨坤迅速走红,但因内容争议和法律纠纷导致账号被封禁,直播带货效果不佳。杨坤的起诉虽未完全平息争议,但进一步推动了公众对网络侵权问题的关注。未来,类似事件可能促使平台完善内容审核机制,同时为创作者提供更清晰的法律边界指导。

模仿网红走到十字路口

除了@四川芬达,抖音上还活跃着大量模仿赛道的“精英”选手。

以近两年风头正盛的博主为例,卡思曾在文章中介绍过@零零柒、@凌达乐、@奶茶小肥仔 等人,他们的共性是模仿起家,同时加入自身的二次创作和个人魅力,获得大面积的关注和商业机会。

其中@奶茶小肥仔 的案例尤其特殊。和@四川芬达 一样,博主本人靠模仿明星的声音唱歌而大红,但不同的是,博主并未遭遇起诉,甚至和明星本人有了近距离互动。

2022年5月31日,@奶茶小肥仔 模仿《甄嬛传》中四郎的声线演唱了歌曲《爱你》的改编版,获赞5.1W。而以此为起点,他开始打造庞大的《甄嬛传》音乐宇宙,接连为四郎陈建斌发行了一系列魔性洗脑歌曲,账号也借此走上了涨粉高峰。

前期,其发布的四郎系列视频还是和之前作品一样,以分屏配音加特效的形式,演唱着一首首围绕着《甄嬛传》剧情进行歌词改编后的热门歌曲,每次在开场之前都会先喊一声“嬛嬛”,然后再激情开唱,由于@奶茶小肥仔 在模仿四郎声线时紧紧抓住了其精髓,甚至让不少网友以为是AI或剪辑,再加上他的改编歌曲都是时下热门、曲风多变,且歌词融入了许多热门梗,可听性和娱乐性兼具,因此受到了很多“甄迷”的喜爱。

后期,@奶茶小肥仔 更是升级内容形式,不仅单纯唱歌、加入魔性旁白,还为每一首歌曲都制作了精美的MV——针对歌词搭配相应的《甄嬛传》剧情画面,从而让本就魔性洗脑的歌曲变得更有画面感、更加生动,传唱度更高。

@ 奶茶小肥仔 抖音视频截图

在一首首歌曲走红的同时,“嬛嬛,朕emo啦”“朕能不能睡中间”等歌词也成为热梗,被众多网友津津乐道。与此同时,“陈建斌是目前唯一一个没有唱歌,却有一堆专辑的人”“陈建斌从未踏入歌坛,却在歌坛小有名气”等评论也成为粉丝们常挂在嘴边的笑谈。

截至发稿前,@奶茶小肥仔 在抖音吸粉516.7万,而他的热度也反哺了明星本人。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大学草木人间路演现场,知名网红奶茶小肥仔应主办方之邀,在四郎和“纯元”(陈建斌和蒋勤勤)面前现场演唱“四郎单曲”。听到与陈建斌如此酷似的声音出自另一人之口,台上的蒋勤勤露出难以掩饰的“有趣”表情。当明星需要流量和热搜的时候,模仿者和明星本人就成了互惠互利的合作对象。

模仿这条路,有人登堂入室,有人踩雷翻车,差距究竟在哪?

卡思认为,成功者的共性在于从“像”到“创”,创造了新的价值。模仿是起点,博主需通过内容创新、赛道转型,摆脱“山寨”标签。

比如,@奶茶小肥仔 将陈建斌的“四郎”音色与流行文化结合,创作《嬛嬛朕EMO啦》等原创歌曲,形成独立IP。陈建斌评价其“从大俗到大雅”,甚至邀请他参与电影《草木人间》宣发。@凌达乐 初期承认“鹿晗比我好看”,后转型带货,专注食品赛道,客单价较低,以低价福利和互动黏性建立新标签,弱化模仿痕迹。

第二,尊重边界,互利共赢。

陈建斌对模仿的包容源于两点:一是内容无恶意丑化,二是反向扩大“四郎”IP影响力(如“朕睡中间”梗出圈),同时借配音热度切入影视宣发,与行业资源绑定,实现商业价值升级。凌达乐在直播间始终避免提及鹿晗真名,带货后更专注供应链能力,未消费明星隐私。

模仿明星的法律纠纷多因 “恶意贬低+隐私炒作”,如@王宝弱 模仿王宝强家庭纠纷,被明星索赔650万。王宝弱是一名来自贵州的网红,因长相酷似演员王宝强而走红。王宝弱曾制作与王宝强前妻马某和前经纪人的争议内容。王宝强多次警告王宝弱,但后者强硬表示“有本事就告我”。

2024年,王宝强一纸诉状将王宝弱告上法庭,索赔650万元。事件最后以王宝弱举着身份证道歉、销号结束。

图源:网络

总而言之,在模仿这条赛道上,流量是门票,但边界感、创造性才是生存根基。一旦掌握不好分寸,便有可能陷入法律危机。

本文由运营派作者【卡思数据】,微信公众号:【卡思数据】,原创/授权 发布于运营派,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题图来自 Unsplash,基于 CC0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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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一分钟 我去找个夸你的句子
这世上美好的东西不多,牛起来要人命的你就是其一!
不要厉害的这么随意,不然我会觉得我又行了
这就很离谱了,老天爷追着喂饭的主儿~
我要是有这才华,我走路都得横着走!
对你的作品崇拜!
反手就是一个推荐,能量满满!
感谢分享
  1. 运营要学会灵活变通很重要

  2. 对于大家都热衷的热点话题,总会去分析别人背后的行为

  3. 昨天晚上睡前还思考了这个问题,好巧

  4. 读过这个楼主很多文章,确实都还不错,感谢,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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