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要干掉广告公司”言论刷屏,广告圈炸了!

最近一张截图在广告圈刷屏。

来自IMS新媒体商业集团CEO李檬在某汽车MCN行业大会上的一段演讲。

大致意思如下:在未来,靠制作TVC,平面广告、找代理公司做媒介投放并从中赚取差价的广告公司会被网红取代。

此话一出,一时在业界掀起千层浪,众多广告人纷纷跳出来表示不服。

据此梅小花采访并搜集了行业大V们的观点,此外我们还采访到了一位自媒体网红@胡辛束。一起来听听他们怎么说的~

“网红要干掉广告公司”言论刷屏,广告圈炸了!

1. 行业大V们怎么看?

潘二蛋:大门互动联合创始人

(观点来源:公众号广告百货 )

的确有可能被KOL网红干掉,但广告公司有时间去摸索新方向

(1)互联网环境下创意不再是广告公司的专利

搭乘着社会化营销的红利,另一种创意生态悄然形成,即以网红和KOL为主体的自媒体营销团队,瓜分蚕食部分广告业务,小到广告插画,大到事件营销。

(2)破圈,是广告主的终极追求圈,目前来看KOL和网红机会最大

广告公司的创意路子已经开始行不通了,破圈必须借助外部力量,而这股力量,目前来看KOL和网红机会最大。他们拥有着大量的粉丝,占据着不同圈层的基础流量,是连接人群的直接输出口,相对更容易渗透到不同圈层。

(3)商战之间唯快不破,KOL、网红更高效

传统广告公司的模式已经跟不上互联网企业的快发展要求了,以前半年才能完成的广告项目,如今要一个月执行完毕。试想一下,如果KOL网红是更高效的推广方式,广告企业主会不会选择放弃广告公司?

(4)广告企业主将抛弃广告公司这样多余的中间商

广告公司从诞生以来,就以中间商的角色寄生于广告企业主,这是毋容置疑的事实。如果未来以KOL网红为核心的营销团队成了规模和常态,有了更好的选择,利益为上的广告企业主一定会抛弃广告公司这样多余的中间商。

(4)广告公司的确有可能被KOL网红干掉,广告公司该怎么办?

广告公司在时间的长河上,的确是有可能被KOL网红干掉的。但广告公司和广告人完全有时间去摸索新的发展方向。比如拓展自己的自媒体、增加人才储备、孵化自己的产品和服务等。

万能的大叔

(观点来源:公众号万能的大叔 )

广告公司和公关公司,其业务大调整是必然

(1)自媒体已经把传统媒体“淹死”一半了

最近几年呢,传统媒体的投放金额在逐年缩小,转而增加了自媒体的投放,有些企业的投放金额比例甚至可以超过1比1。

(2)自媒体已经把公关公司变成了垫款公司

自媒体拥有强大的原创能力,而垫款能力反成了公关公司和广告公司要想继续能活着的第一要素,因为很多自媒体都要在发布之前收到全款。

(3)广告公司最引以为豪的创意只剩下争议

以最近很火的BOSS直聘的洗脑广告和去年世界杯期间的一波洗脑广告为例,广告公司最引以为豪的创意,在越来越贵的流量和越来越分散的用户注意力面前,只剩下了争议。反而是自媒体,把创意融入到了自己的个性化内容上。

(4)自媒体终于把那浪费掉一半的广告费省下了

因为网红不仅能带货,比明星更加灵活和卖力,与明星的代言费相比,网红的性价比高太多了。

(5)广告公司也在自媒体化,自媒体却自爆了

自媒体在审核制度和三观等方面,都远远落后于传统媒体,这种风险也会关联到投放广告的甲方爸爸身上。

王小塞:有门互动CEO

任何一家不以策略创意为核心的公司,都称不上真正意义的广告公司。

(1)广告公司本质的帮助品牌解决问题,网红、KOL等更在乎自己的用户

广告公司的本质是帮助品牌解决企业的、商业的问题。只不过以前广告公司是在一个传统的环境帮助品牌解决商业的问题,而现在是在一个相对social、电商、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环境里。因此广告公司核心是通过创意和策略帮助品牌,而对一个网红或者媒体来说,更在乎自己的口碑,他们的目的不是帮品牌做大。

(2)广告公司在整体的策略上产生内容,帮助品牌建立可持续的形象

品牌跟KOL的合作更多是“点”上的行为,即一次或者数次,不足以变成品牌全部。而广告公司思考的更多是“点线面”的东西,即大而全的内容分布(全案策划),如品牌发声、用户互动等等,从而综合地串联成品牌价值,可持续地帮助品牌建立品牌资产及品牌形象。

(3)广告人有整套经验,能帮助品牌形成内容+媒体最优组合

广告人有整套经验,具备对媒体环境了解、内容产生及分发能力,可以实现内容+媒体匹配最佳匹配,这就免去了品牌本身的媒介(网红、KOL)的测试费用。

(4)广告公司拥有更好的创意氛围,甲方需要不停吸地纳外部创意

广告公司拥有更好的创意氛围,可以说最优秀的创意人都在聚集在创意公司, 虽然现在不少甲方都内设了创意部门,但成本较高,也不是甲方最擅长的事情。同时,作为甲方而言,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自己解决,也需要吸纳外部的想法和创意。

@江畔 意类广告创始人

网红可以卖货,却无法塑造品牌

(1)观点相对狭隘,广告公司的优势是和品牌同行

这个观点有相对的狭隘性,但是毕竟他需要为他的利益站台,所以才会说这种吸睛的言论。我们的优势在于我们和品牌同行,站在一起。他们和网红同行,手握资源。

(2)可以替代部分资源型公司,但无法替代创意型策略型广告公司

我觉得他可以代替一部分广告公司,特别是那种网络资源型的广告公司。但若干年后,当区块链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成熟后,其实这种中介属性公司的运作将会变的非常的简单,就看数据在谁手中,谁就可以大声,所以以后这样的公司要想活着必须依靠BTA的数据资源。

但这类都属于资源型广告公司,和我们创意型策略型广告公司有本质的区别,我们是帮品牌定制,帮产品增加溢价空间,换句粗浅的话说,能卖出价,靠我们。而网红卖货是带着强烈的个人风格的,他们可以卖货,却无法塑造品牌。

(3)网红靠消耗自己喜爱度信任度来帮客户卖产品

网红KOL卖货和明星一样,是靠消耗自己喜爱度信任度来帮客户卖产品,所以他们也需要尽早给自己规划好自己卖货变现的百分比是多少。

畅想下未来20年,我觉得以后等区块链技术成熟,客户和网红可以直接在区块链技术下进行签约合作。而置于需要购买什么样的大号,可以有一套算法直接给客户推荐。

2. 那么问题来了,网红、KOL怎么看?

胡辛束著名自媒体,少女心贩卖者,2013年胡辛束发布漫画《我心中的10%先生》,随后走红网络。

内容、渠道优势之外,自媒体人也在做更多尝试。

(1)新媒体的实力并不亚于曾经的广告公司

其实很多独立发展的自媒体都有一个特点,就是可以独立做很多事,比如说写字、画画、做设计、做视频等等,当这些能力多样的人组合在一起成立一个公司的时候,我认为实力并不亚于曾经的广告公司。

(2)广告公司不会消失,但会向品牌市场及其余新兴新媒体公司扩张

曾经看过一篇文章里面陈述说4A再也不是应届生的毕业首选,内部流程复杂,信息传递渠道慢这些因素都逐渐制约着广告公司的发展,但是也不能一味否定他们所占的市场份额。我认为在未来市场发展中,广告公司的影响的确会缩小,但绝不会消失,反而会向品牌市场及其余新兴新媒体公司扩张。

(2)自身内容优势外,自媒体人也开始纷纷寻求破局

从去年到今年,胡辛束开始进行着不同的尝试。

在17-18年这个阶段,胡辛束已初步完成了在线上、线下及电商平台的品牌扩充。

17年12月底,胡辛束衍生出了线下的实业品牌“杯欢制茶”,将积累的大量用户导流到线下;18年6月,胡辛束又开始准备自己的电商品牌,单品销售数量过8000+。

3. 总结

(1)网红自媒体拥有着自身独特的优势,比如具有内容创意,更了解自己的粉丝,行动效果更快,同时也具有更强的带货力。但是,作为广告人也不能妄自菲薄,因为毕竟拥有着成熟经验的广告人,也更懂策略和创意,更能够帮助品牌商业解决问题。

(2)在这个互相融合的时代,我们发现整个广告业态会发生了重大变化,媒体进入创意内容领域,而广告公司也在媒体化,而互相取代的结果目前来看似乎是不可能的,未来更可能的结果就是双方的不断破局与融合。

(3)不管是自媒体还是广告公司,不思进取的都将被淘汰,因为甲方需要的是既懂网红新媒体,又能像广告公司那样提供全案服务的综合公司。

最后问题来了,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

 

文/梅花网整理

来源:梅花网(ID:meihuaev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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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美好的东西不多,牛起来要人命的你就是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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